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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禁烟工作实施方案

在校园里吸烟,不仅影响广大青年学生身体健康,还污染清新的校园环境。根据学校禁烟控烟工作指示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要求,结合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实际,制定本方案: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《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大力开展禁烟宣传及禁烟知识普及,教育引导学生不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强化制度管理,大力倡导主动戒烟和劝阻吸烟,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无烟环境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成立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禁烟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长:郑志强

副组长:穆延柯、李海英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全院的禁烟工作,确保禁烟管理办法的落实,办公室设在1B106办公室。

主任:崔颖

成员:周晓林、冯凡、刘欣、王泽清、学生会纪检部

三、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

根据国家教育部通知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采取多种形式,开展“无烟教学楼”、“无烟宿舍”、“无烟校园”创建活动,具体工作任务如下:

1.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。学院充分利用主题班会、宣传栏、展板、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和渠道,宣传落实禁烟办法,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禁烟自觉性。

2.每个班级设立兼职禁烟宣传员、监督员,负责禁烟宣传、监督和劝阻师生员工不在校园禁烟区吸烟,对违规吸烟者提出相应处理意见。

3.学院内所有公共场所(教学楼、公共卫生间等)和办公场所(办公室、值班室等)均为禁烟区,禁止吸烟,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,并于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志和禁烟监督管理电话。

4.院内禁止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,禁止销售烟草制品。

5.学院不定期对各办公室、教室、寝室进行突击检查。

四、监督和惩戒办法

1.教师在公共场所吸烟被发现者,按照学校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。

2.学生在校园、教室及寝室吸烟,第一次被发现扣德育积分5分;第二次被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取消评优评先、奖学金、入团入党资格;第三次被发现给予记过处分;第四次及以上被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(如若行为恶劣将给予劝退处理)。所有吸烟被查记录纸质材料由学院办公室部统一留存。同时,学生的吸烟行为由辅导员及时通知家长。

3.成立禁烟举报箱,鼓励师生对吸烟行为举报、制止。每位学生为本班教室、寝室禁烟直接监督人,有举报吸烟行为的义务,如在课堂及寝室里发现吸烟行为但未制止,追究其连带责任,同吸烟者并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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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27日